近日,商务部、国度卫健委、国度药监局三部门长入发布了《对于在医疗范围开展扩翻通达试点责任的见知》,拟允许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南京等9地缔造外商独资病院(中医类之外,不含并购公立病院)。 早在2014年,国度卫健委就发布了《对于开展缔造外资独资病院试点责任的见知》,其中王法“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形式在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福建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缔造外资独资病院。除香港、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,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(市)配置中医类病院”。 但到2015年3月,国度发改委和商务.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