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8年4月19日,蒯大富被逮捕。 5年后,即1983年,北京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对蒯大富进行刑事判决,以反翻新罪、杀东谈主罪、诬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,抢掠政事权力4年。刑期从1970年被阻挠审查算起。 而后,蒯大富先后被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和青海共和县的塘格木农场。 1987年10月,蒯大富刑满开释,被分派到宁夏青铜峡铝厂链接干与职责,担任本领员。一年后,经蒯大富的一个老乡先容,蒯大富意志了他曩昔的内助罗晓波。 罗晓波是北京大学的毕业生,年齿比蒯大富小16岁,其时在南京的一个照顾所职责。其时...